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器材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现将灭火器维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要维修的灭火器是指:
压力指针指向压力表红区的灭火器。
二、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安全员对本单位辖区所配备灭火器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统计,将维修数量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 前报保卫处,纸质材料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hhxybwc@163.com。
附件:灭火器维修统计表
保卫处
2017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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