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现将省教育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黑教安函〔2017〕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河学院
2017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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