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简介|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安全教育|资源下载|校园安全
 
当前位置: 首页>>资源下载>>正文
 

关于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的规定
2015-09-01 12:23 admin 

  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安全管理的“全覆盖、无自区”。现就我校各处室、院系(以下称二级单位)的校园责任片区划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安全责任片区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划分的原则划分。

  属地管理指凡属二级单位的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固定教室、公共教室、实验室、实调室、保管室、器材室等,以及上述区域相毗邻的公共区(包括走廊、走道、楼梯道等),属该二级单位的责任片区。

  二、对于不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的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

“谁主管,谁负责”指宿舍、食堂。音乐厅。演播厅、阶梯教室、舞蹈房、琴房、运动场所。商业街及相应公共区城等归口管理的场所,属主管该区域的二级管理单位的责任片区。

  三、对于交叉使用或混合使用的场所,按照协商共管,明确责任主体的原则确定。

交又使用的区域包括流动教室、分属不同单位的场所聚合在一个不能再划分的区域等,混合使用的场所指分属不同单位的人员、设施、物品等混合在- 起的场所。凡属交义使用或混合使用的场所,按照主次有别,协商共管原则,确定片区责任的二级单位。

  四、责任片区确定后,应按照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检查安全隐思,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落实安全责任。

  五、二级单位应细化管理,明确责任。

  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安全责任人,安全员、消防员为校园安全、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

  对于安全责任片区,各单位应进一步确定个具体场所的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具体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将安全工作覆盖学校所有场所,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级单位应将具体场所的安全管理人员报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

    2015年9月1日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Copyright@2015 黑河学院保卫处 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问者,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