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安全管理的“全覆盖、无自区”。现就我校各处室、院系(以下称二级单位)的校园责任片区划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安全责任片区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划分的原则划分。
属地管理指凡属二级单位的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固定教室、公共教室、实验室、实调室、保管室、器材室等,以及上述区域相毗邻的公共区(包括走廊、走道、楼梯道等),属该二级单位的责任片区。
二、对于不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的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
“谁主管,谁负责”指宿舍、食堂。音乐厅。演播厅、阶梯教室、舞蹈房、琴房、运动场所。商业街及相应公共区城等归口管理的场所,属主管该区域的二级管理单位的责任片区。
三、对于交叉使用或混合使用的场所,按照协商共管,明确责任主体的原则确定。
交又使用的区域包括流动教室、分属不同单位的场所聚合在一个不能再划分的区域等,混合使用的场所指分属不同单位的人员、设施、物品等混合在- 起的场所。凡属交义使用或混合使用的场所,按照主次有别,协商共管原则,确定片区责任的二级单位。
四、责任片区确定后,应按照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检查安全隐思,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落实安全责任。
五、二级单位应细化管理,明确责任。
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安全责任人,安全员、消防员为校园安全、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
对于安全责任片区,各单位应进一步确定个具体场所的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具体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将安全工作覆盖学校所有场所,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级单位应将具体场所的安全管理人员报校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