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5个消防安全宣传日,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校园”。高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冬季又是火灾高发季节。预防火灾,不仅是各级组织与消防部门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共同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彻底清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每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全校师生员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做到人人了解、参与、支持、重视消防工作。
二、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使“隐患止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利用电子屏、网络媒介、校园广播、主题会议、主题班团会(学生)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宣传,共建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
三、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黑河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私接乱接电线行为,不在寝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场所使用违章电器,不在寝室内燃烛看书、吸烟等,下班离开办公室前或寝室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
四、自觉爱护、维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五、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如遇初期火情,请正确使用附近的灭火器立即扑救,同时拨打“6842110”或“6842119”电话报警。
六、校园内严禁使用明火焚烧树叶、垃圾等杂物;严禁随意丢弃带火烟蒂。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让我们共同努力,消除隐患、杜绝火灾,共建我们美好的平安校园!
黑河学院保卫处
2016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