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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春季大风天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4-07 15:52 admin 

各单位:

随着春季来临,气温逐渐回升,大风、干旱等气象条件叠加具有季节特点的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多,为进一步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做好春季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的公告》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安全防火工作的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防范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防火安全管理力度

二、各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管辖区域要保持常态化的监护和巡查。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

单位严禁使用各类违规电热器具(包括电热垫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二是相关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室内外电器及线路,主要检查线路有无老化、破损等现象,防止因短路引发火灾。三是严格禁止大风天室外电、气焊作业,室内电、气焊经审批后方可作业,并做好看护。四是各单位要切实负责本单位的室内、室外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要加强校园内垃圾箱的清理频次,及时清除可燃物,防止因乱扔烟头引发火情。五是各单位要保证消防车通道、室内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三、各单位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和解决。

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一定要在事前防范上下功夫,在日常预防上做足功课。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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