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和校保卫处2019年消防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各学院针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迅速制定2019年度消防演练计划,务必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计划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保卫处,保卫处将视情况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
一、各学院要针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重点场所分别制定演练计划。演练计划内容只需上报演练时间和演练地点即可,以备保卫处统筹安排。
二、消防演练内容中保卫处将现场增加灭火器使用培训内容。
三、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消防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并将演练情况、演练图片等相关资料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备案。
保卫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