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19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19〕211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等安全意识,提升学校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自然灾害(主要为大风、雷电、暴雨、暴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性公共事件。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突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防灾减灾日主题。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扎实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救助工作,千方百计减少灾害损失,有效维护师生安全。为学校顺利开展“三个一流”工作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坚持宣传与演练并举、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强化宣传教育、预防控制、预案管理、应急处置、救援保障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学校协调、军地结合、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有效增强学校的灾害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等能力,全体师生明显提升应急知识和自救能力,全体师生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时间安排
5
月6日
至12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
三、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制,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职能部门结合学校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宣传教育(宣传统战部、团委、学工部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值守(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保卫处、各单位负责)、电气火灾安全检查(后勤管理处负责、各单位配合)等制度。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每年5月12日的“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力度,把防灾减灾安全教育落实到学校教育的每个环节,重点普及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校园内设立宣传站点,印制、发放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加强对师生进行地震、地质灾害的自护自救知识普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各类突发事件给师生带来的伤害。(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工部、团委)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成立隐患自查组,对属地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等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排除。每次隐患排查的结果必须有自查小组负责人签字,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如实记入隐患台账,整改措施必须及时有效,整改效果必须明显实在,排查资料必须完善齐全。(责任部门:各单位)
(三)提高学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抗震性能检查和鉴定加固工作;会同国土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址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情况,逐一制定监测防治方案,尽快消除隐患。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对新建、改建学校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选址安全,具备国家规定防灾避难能力。(责任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四)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总结汲取近年来应对自然灾害特别是2018年我省防汛抗洪的经验教训,立足抗大灾、抢大险,认真做好防范和应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做好综合协调、气象信息预警、抢险救援、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各方面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寒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责任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处)
(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技能教育长效机制,把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以及现代技术开展生动活泼的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全面演练,昼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东北气候特点,组织师生疏散演练、抢险救援演练、应急保障演练等。组织一次学生公寓逃生疏散演练,演练时要严密组织,有序疏散,特别注意防止拥挤踩踏,严防踩踏伤亡事故发生。保证在3分钟内,达到安全有序疏散。(责任部门:学工部、宣传统战部、保卫处、相关学院)
(六)各单位将本单位2019年防灾减灾活动总结于
5月
15日
下班前报至hhxyb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