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请各单位根据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见《黑河学院集中开展春季综合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对属地责任区内所有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统计,将缺失、损坏及需要补充的消防器材设施信息填报“缺失、损坏、补充消防设备、设施清单”(见附件)并于2019年3月19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hhxybwc@163.com。
附件:缺失、损坏、补充消防设备、设施清单
保卫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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