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开学伊始,为切实加强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稳定形势,按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17〕614号)部署,结合《黑河学院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
学校各类实验室、网络中心、学生公寓、餐厅、易燃易爆场所(危险药品库房)、仓库(库房)、教师公寓、公共场所消防通道、建筑工地等。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用水方面。学校建筑物内是否存在不规范用电用火用气等现象,尤其是教室、餐厅、宿舍、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陈旧老化等问题;下班放学后是否做到“熄火、断电、关燃气”等。
2、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情况。学校建筑物内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占用或改作他用等情况;安全出口等是否有明确标识;应急照明指示灯是否存在故障等;全面清理阳台、犄角旮旯、房前屋后5米范内的生活垃圾。
3、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办公室、教学楼、教师公寓、地下室、学生宿舍、实验室等是否存放违规停放电动车;电动车充电是否规范等问题。
4、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各使用单位内设置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
5、火灾逃生技能宣传、掌握情况。各单位尤其是在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实验室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能否掌握正确的逃生技能,确保在火灾初起能够会扑灭、会报警、会逃生等。
6、对液化气、燃气使用场所的排查。餐饮场所营业厅是否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燃气使用场所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和紧急事故切断阀等防护措施;排油烟(罩)设施的清洗油污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各单位自查时间:2018年3月1-25日
学校检查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责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检查工作。主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按时上报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学校将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及教育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校师生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为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校内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单位于4月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总结及隐患排查清单电子版发送至hhxybwc@163.com;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保卫处(明德楼102室),要求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黑河学院保卫处
2018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