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寒假放假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确保假期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由学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校园进行安全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7年12月27日 上午9:00时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检查实验室、机房、工地、食堂、配电室、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办公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用火、用电、用水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等。
(三)检查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由责任部门(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任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保卫处
2017
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