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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电气火灾综治整治实施方案
2017-08-24 09:12 admin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17361号)部署安排,为深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人员聚集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和师生使用电器设备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一步摸清电气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全校电气火灾综合整治领小组:

组 长:贯昌福 校长

副组长:杨 宏 党委副书记

李廷栋 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张焕强 副校长

车永宏 副校长

董贵杰 纪检委书记

许海深 副校长

丛喜权  副校长

宁艳杰 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成 员:王守文 后勤管理处处长

 华 教务处处长

刘铁刚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

李 明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长(处长)

吴春娟 宣传统战部部长

谷柏玲 国际教育学院

王福军  团委书记

   工会副主席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各学院院长

张继周  财务处副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综合整治的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统筹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治理内容

以《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和黑河学院《关于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的通知》为依据,重点整治以下四项内容。

(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牢固树

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单位内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

电器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各相关负责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服务器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事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整治。特别是学生宿舍存在的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加强单位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单位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用电巡查,提高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单位、学生个人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四)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器产品。

四、方法步骤

20177月开始至2020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77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排查制理方案,完成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对存在的电气事故隐患进行专题研究。专题治理分为立改、中期、长期三类,对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研究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

2、自查自纠阶段(20178月至10月)。各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和专业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电气线路、设备全面检测,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

3、建章立制阶段(201710月至20181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要按照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各项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综合治理成果。

4、集中整治阶段(20181月至20204月)。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实施整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要加大隐患整治资金投入,要抓住天气转暖、学校放假等有利室外施工时机,抢先抓早,对消防、建筑等存在的较大隐患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质量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要认识到位。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加强对行势的分析和研判,把握安全大局,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负责抓好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在见成效上下功夫。

二要统筹到位。各单位要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电气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专门人员,做到整治活动有组织领导、有计划方案、有标准要求、有检查督查、有落实责任,决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脚踏实地的逐项抓好落实。

三要排查到位。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和专门机构深入到单位责任区的各个角落,按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搞好电气设施、设备检测,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为搞好整改打牢基础。

四要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项研究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限,有计划地进行整改。

五要责任到位。要实行一岗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担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安全责任。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

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请各单位于2017831日前报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7930日前将报送电气综合治理阶段总结;从2018年起,每年12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以上材料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20204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学校将对单位开展电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检查。

联系电话:0456-6842119   联系人:万春阳

电子邮箱: HHXYBWC@163.COM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及检查表”下载地址:

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1-22274/2017/0607/289513/content-289513.ht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

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 黑河学院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整治-br-实施方案》的通知).rar已下载
附件【最后黑河学院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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