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好“三防”建设工作。按照消防管理规范已将各单位责任区的灭火器配备到位,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单位按照《黑河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做好本单位责任区的灭火器台帐登记和对灭火器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2、做好本单位责任区内灭火器(箱)的保管工作,禁止将灭火器挪用、挡门,禁止擅自外借灭火器;禁止蹲坐、踩踏灭火器箱,禁止在灭火器箱上堆放杂物或乱涂乱画。
3、学校除配备常用的干粉灭火器外,另根据场所(房间)使用功能不同,还配备了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学生公寓配备灭火弹。各单位组织师生熟练掌握以上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按照《黑河学院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方案》要求,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区变更时,变更单位之间要进行灭火器交接工作,同时将变更手续报保卫处备案。
5、因管理不当造成责任区内灭火器损坏或丢失,由各单位自行补齐。
黑河学院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