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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灭火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25日            · 关于各单位确立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通知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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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2016-10-19 11:54 admin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时至秋冬季,气候干燥,是安全防火的关键时期,按照省教育厅和黑河市政府关于加强秋冬季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各单位要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责任范围(见《黑河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手册》第43-47页),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彻底消除各类火灾安全隐患,杜绝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防火工作任务。积极查找防火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内容

(一)本次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重点检查全校楼宇用电、用火、用气情况。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每个房间逐一排查,彻查安全隐患。特别要对药品库、实验室、餐厅后厨、食堂后厨、库房、机房、配电室、电池间、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报告厅、演播室(厅)、小剧场、礼堂、学生寝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见《黑河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手册》第575859页)加大排查力度;

(二)对私乱接线、违规用电、人走不断电、劣质多孔插排、室内吸烟、室内违规使用明火(寝室内用酒精锅等)等现象要彻查彻改;

(三)对辖区内无人值守的重点部位(如电池间、配电间、存储室、储物间、库房等),实习生寝室等要加强专人巡查频次,做到排查无盲区,保障安全。

(四)对各楼宇辖区内消防设施要排查是否完备,排查公共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疏散门是否受阻,公共区的应急灯及疏散标识牌是否完好;

(五)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并报保卫处备案。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61020日至1110

(一)1020-1027日宣传动员、部署落实阶段;(二)1028-116日自查自改、整改提高阶段。各单位落实自查责任人,对辖区内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三)117-1110日总结经验、交流提升阶段。各单位就本次活动撰写总结,学校将组织交流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及有效措施。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严格落实《黑河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黑河学院安全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检查,切实把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抓实、抓细,坚决做到查处隐患、堵塞漏洞,不留死角、超前防范。

(二)要把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排查工作相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本单位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及时报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火灾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学校,并确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要切实落实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五、责任追究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联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未清除现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因领导不重视、职责不明确、自查不到位、漏查漏报等造成责任区内安全隐患未清除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黑河学院

2016 1019

附件【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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