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 把消防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一切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根据学院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集中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检工作,主要检查: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设备及插座周围有无存放易燃物品;是否按要求做到人走断电;设置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能用;是否对本部门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人等。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本单位不能自身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作为检查的重点,如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礼堂、报告厅、会议室、体育馆、教职工宿舍、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配电房、仓库等。后勤部门要对社会化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如:食佳、超市、浴池等,基建部门要对在校内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负责的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漏一个重点部位、不漏一处消防设施、不漏一个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自行整改的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各单位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9月29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明德楼消防安全科,联系电话:684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