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对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态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将从2015年6月开始,定期对学校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请学校各单位予以配合。
一、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档案建立情况(包括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等,组织机构图,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记录等);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四)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疏散通道有无占用、堵塞情况;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备注:各单位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调整。
二、检查方式:
1、此项定期检查工作将采取以月份为单位提前通知的形式开展,望各单位根据保卫处发布的消防安全检查计划提前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迎接检查。
2、此项检查工作将按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检查中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将立即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将由保卫处下发《黑河学院责令限期整改隐患通知书》,如在限期内仍不能将隐患解除的,将在校园网上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4、保卫处将对检查情况以月份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发布。
5、除此项定期检查工作外,保卫处还将对学校各单位进行不定期巡查。
附:《保卫处6月份消防安全检查计划》
保卫处
2015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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