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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2018-09-05 08:08 admin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定如下制度:

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1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大厦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保卫处负责人组织,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学工部的部门负责人参与。

3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控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2各层各单位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各单位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2各单位房间内所有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各单位房间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2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3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检查中发现楼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定了学校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栓、灭火器、疏散出口指示灯、自动喷淋系统、消防卷帘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保养要求。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学校辖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保养。

3.0职责

3.1监控中心当值人员负责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每班自检,并配合保卫人员对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月检查保养。

3.2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

3.3各单位负责疏散出口指示灯、自动喷淋系统、消防卷帘门、水泵、水阀等检查、保养。

4.0工作程序

4.1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4.1.1 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每班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a)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b)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4.1.2 监控中心当值人员配合保卫人员进行月检查保养

a)完成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b)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c)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d)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4.1.3 检查、保养结果由保卫人员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4.2消防栓的检查保养

4.2.1 各单位负责组织安全员每月逐个检查一次,并按规定作好记录。

a)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b)检查栓箱内水带、水枪头是否完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c)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d)消防器材的补给;

e)将消防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主任。

4.2.2 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年逐个打开消防栓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a)完成月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

b)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c)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d)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通知保卫人员修复;

e)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

f)将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关上栓门,贴上封条。

4.2.3 检查结果在《消防器材检查表》中记录。

4.3灭火器的检查保养

4.3.1 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4.3.2 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4.3.3 灭火器设置地点应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4.3.4 对灭火器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a)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b)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

c)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d)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e)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4.3.5 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

4.3.6 灭火器由保卫人员按消防法规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重新灌装,并有检定的标识。

4.3.7 各单位负责组织安全员每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在《消防器材检查表》中记录。

4.4疏散出口指示灯的检查保养

4.4.1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组织月检查保养内容:

a)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b)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通知保卫人员修理;

c)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d)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在装回原位;

e)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4.4.2 月检查保养及每3个月的充放电工作,由保卫处进行,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4.5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查保养

4.5.1 每日检查保养内容:

对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其附属配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4.5.2 月检查保养内容:

a)警铃是否正常、报警阀是否灵活;

b)喷头外观检查;

c)放水阀的密封性能;

d)联动控制器各部件的联动性能。

4.5.3 自动喷淋系统由各单位进行检查保养,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4.6防火卷帘的检查保养

4.6.1 月检查保养

4.6.1 .1手控检查内容:

a)外观检查门轨、门扇有无变形、卡阻,手动按钮箱是否良好上锁;

b)卷帘门电控箱指示讯号是否正常,箱体是否完好;

c)开启按钮箱门,升降卷帘门。

4.6.1 .2自控检查内容:

a)用燃着香烟等烟源,检验烟感动作,自动装置发出报警信号,卷帘下滑至离地1.2M左右停止,延时90秒左右,再自动全部关闭卷帘门;

b)待烟感(或温感)信号消除,或复位按钮复位后,方可重新开启卷帘门;

c)消防监控中心按钮操作检查;

d)进行除尘。

4.6.2 年保养内容:

a)完成月保养全部内容;

b)对卷帘门控制箱自动按钮、故障报警消音键、复位键专门检查;

c)紧固各电线接头,清洁控制箱内灰尘,检查箱内元件是否齐备。

4,6,3月检、年检由各单位进行,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5.0应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巡逻记录表》

5.2《消防器材检查表》

5.3《设备保养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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