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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018-06-26 12:43 admin 

微型消防站工作职责

1.根据火灾报告,及时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定期检查校内各单位防火巡查情况,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5.接受公安消防部门调度,协助处置毗邻单位、场所初起火灾扑救。

站长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定期派员到辖区消防部门开展脱岗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6.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消防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的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5.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通讯员职责

1.按照火灾报告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3.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日常管理制度

一、明确微型消防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消防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 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 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 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 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队伍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定单位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公约。

2、经常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消防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维护保养好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5、发生火灾时积极参加、协助扑救火灾,保护好火灾扑灭后的现场。

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人员由站内队长和队员担任。

2.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区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防火检查由队长对校内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5.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发现站内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示告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值守联动制度

1.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3人。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严禁脱岗,严禁饮酒。

2.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灭火救援指令后要及时出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出动的,要及时向119指挥中心报告。

3.值班人员在接到师生报警求助电话的,在安排成出动的同时要及时向119指挥中心报告。

4.在重要节假日、活动及会议期间,实行全员上岗,并安排人员在单位内开展抵近巡逻防控。对不放心场所实行现场看护。

宣传教育制度

1.微型消防站实行每月防火宣传。

2.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开展“零距离”式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开展集中消防培训。

3.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4.督促校内各二级单位各自户外电子屏、大屏幕播发消防安全知识。

5.在重要节假日、活动和会议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岗位培训制度

1.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消防部门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执勤工作。

2.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人员岗位业务培训。

3.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现行的灭火救援操作规程、灭火器材操作方法等,也可联系工作实际,研讨灭火救援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4.微型消防站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社区以及消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考核评价制度

1.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检查考评评比内容。

2.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将追究其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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