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校内动火程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校内施工、装修及教学活动过程中所有需动用明火的单位。
二.具体流程:
1.动火前至保卫处网站下载“黑河学院动火施工证”,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由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并附施工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2.持审批表及资质证明等至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审批,审批通过后持“黑河学院动火施工证”施工(动火)。
三.动火须知:
1.动火作业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黑河学院动火施工证,按操作规程动火
2.有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动火前清除5米内易燃易爆物品。
3.如遇无法清除的障碍物,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动火结束后必须对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