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办理校内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程序
1、申报单位应在施工前填写《黑河学院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附上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图、必要的消防说明资料(装修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主要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装修是否改变原消防设计等)报保卫处消防科审批。保卫处按照消防部门规定,将涉及超过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装修、改造工程,报市消防部门审核;对300平方米以内的装修、改造工程由学校组织消防审核。
2、由使用部门同施工方签定《入校施工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施工。
(二)校内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工程竣工后,由使用部门填写《黑河学院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附《黑河学院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
3、附项目工程量清单、装修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等。
4、由学校消防部门组织对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黑河学院保卫处
2017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