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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017-09-28 09:11 admin 

为预防和杜绝学生公寓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工作定位。排查和解除学生公寓区域火灾隐患,确保学生公寓区域“火灾零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2.基本原则。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四懂四会”知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技能,熟悉火险逃生路线。

3.管理模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学院要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共同参与的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二、管理职责

1.保卫处负责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督查相关单位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

3)督查相关单位开展消防法规和常识的宣传教育;

4)督查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情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组织、协调扑救初起火情,抢险救援,保护火灾现场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核定损失、查明责任,提出对火灾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2.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为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监管督促部门,职责如下:

1)组织学生公寓楼长、保安人员、保洁人员、学生寓管会成员、楼长助理、寝室长、学生公寓义务消防员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学习消防常识,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2)定期组织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按时巡查公寓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3)发现火灾隐患,立即向相关部门申报并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直至整改后解除隐患;

4)定期组织住校学生开展灭火、逃生演练;

5)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学生公寓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落实;

6)保障学生宿舍楼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7)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楼内学生紧急疏散,组织报警和实施灭火,控制火情的发展;

8)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9)对有违反学校消防管理行为的学生,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本学院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如下:

1)主持本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结合本院学生公寓实际情况,抓好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

2)建立健全逐级责任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学院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检查,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记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督促本院辅导员和学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举办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4)建立本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各年级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学院消防安全季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5.各学院辅导员为所负责年级的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本年级学生公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月查和抽查,月查需实现本年级学生公寓的全覆盖,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的直接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处理,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和学工部报告本年级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3)组织对本年级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

4)落实本年级寝室岗位责任制,确保各寝室责任到人,挂牌明示;

5)建立本年级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各班级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年级消防安全月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6.各学院学生班级的班长为本班级的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班级学生公寓内部的消防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职责如下: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参加、组织本班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本班级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身边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处理险肇事故、会疏散逃生);

3)在公寓安全员检查上报基础上,组织本班级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周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本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

4)建立本班级公寓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周汇总各公寓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班级消防安全周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7.学生寝室安全员对本寝室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职责如下: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参加、组织各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自身做到“四懂四会”;

3)监督本寝室人员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及时纠正违反消防安全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记录,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报班长或本年级辅导员,记载报告情况;

5)坚持学生寝室消防安全日查制度,建立本寝室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寝室消防安全日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三、用电及安全管理

1.学生寝室内严禁存放或使用各种违章电器。违章电器是指:

1)空调、电暖气、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瓶、电磁炉、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制冷、电加热、电炊器具;

2)没有质量安全保证、极大功率应急灯、伪劣电器具;

3)寝室内除原有照明灯具、楼顶扇、电视机、计算机、收录机、饮水机、小风扇、小台灯、小型音响等以外的电器具。

2.学生寝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和网线;学生寝室内严禁使用非认证(没有经过国家3C认证)的伪劣插座,插座放置必须远离可燃易燃物;禁止多台电脑同时使用同一插排,防止超负荷运行。

3.公寓内严禁堆放、焚烧废弃物;严禁在公寓楼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明火(含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光源照明。

4.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

5.学生公寓内严禁携入或存放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6.学生寝室内要做到“人走电断”,寝室无人情况下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

四、违章处理

1.学生寝室内如发生违反用电及安全管理所述条款的行为,未酿成火险或火灾者,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取消当事人当年度评优资格;

2)寝室安全员、班长等相关责任人,如有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辅导员者,不作处理;若无相关记录或未及时上报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3)所在寝室和集体取消集体类评优资格;

4)辅导员、副书记或书记等相关责任人,如未收到上报记录,但有相关季查、月查、抽查记录者,不作处理;若无相关记录或收到上报记录未予处理者,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教育,但本年度此类违规事件累计发现三起以上者,则取消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资格。

2.学生寝室内如发生违反用电及安全管理所述条款的行为,已酿成火险或火灾者,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除将当事人交由消防部门依法处理外,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2)寝室安全员、班长等相关责任人,如有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辅导员者,不作处理;若无相关记录或未及时上报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

3)所在寝室和集体取消集体类评优资格;

4)辅导员、副书记或书记等相关责任人,如未收到上报记录,但有相关季查、月查、抽查记录者,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并予以批评教育;若无相关记录或收到上报记录未予处理者,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

附注:我校辅导员寝室亦参照本办法执行,即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为本学院辅导员寝室内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辅导员为本寝室内部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附件(一)寝室安全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附件(二)班长岗位责任制说明

附件(三)辅导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附件(四)书记或副书记岗位责任制说明

附件(一)

寝室安全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参加、组织各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自身做到“四懂四会”(懂身边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处理险肇事故、会疏散逃生)。

三、监督本寝室人员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及时纠正违反消防安全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记录,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报班长或本年级辅导员,记载报告情况。

五、坚持学生寝室消防安全日查制度,建立本寝室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填写学生寝室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签字存档。

六、每日检查与记录内容包括:

1. 本寝室内是否有使用违章电器现象;

2. 本寝室内是否有吸烟现象;

3. 本寝室内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现象;

4. 本寝室内是否有使用明火现象;

5. 本寝室内是否存放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6. 本寝室内是否做到人走电灭;

7. 本寝室内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附件(二)

班长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参加、组织本班级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保证本班级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身边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处理险肇事故、会疏散逃生)。

三、在寝室安全员检查上报基础上,组织本班级学生寝室的消防安全周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报本年级辅导员,记载报告情况。

四、建立本班级寝室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周汇总各寝室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班级消防安全周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五、每周检查核实与记录内容包括:

1、本班级各寝室记录上报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2、本班级各寝室是否存在未上报的违规现象;

3、本班级各寝室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附件(三)

辅导员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组织实施本年级学生寝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月查、抽查,月查需实现本年级学生寝室的全覆盖,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的直接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处理,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和学工部报告本年级学生寝室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三、组织对本年级学生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落实本年级寝室岗位责任制,确保各寝室责任到人,挂牌名示。

五、建立本年级寝室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各班级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年级消防安全月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六、每月检查核实与记录内容包括:

1、本年级各寝室记录上报问题及整改意见;

2、本年级各寝室记录上报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3、本年级各寝室是否存在未上报的违规现象;

4、本年级各寝室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附件(四)

书记或副书记岗位责任制说明

一、主持本院学生寝室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结合本院学生寝室实际情况,抓好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逐级责任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学院学生寝室内部消防安全检查,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记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三、督促本院辅导员和学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举办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四、建立本学院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档案,每月汇总各年级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本学院消防安全季查和抽查结果并签字存档。

五、每季度检查核实与记录内容包括:

1、本学院各寝室记录上报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

2、本学院各寝室是否存在未上报的违规现象;

3、本学院各寝室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4、本学院辅导员宿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5、本学院各寝室学生因违反消防安全相关规定,要有与违纪学生谈话相关记录,按照《黑河学院学生手册》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同时上报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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