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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总结
2021-08-30 15:30 admin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单位还应当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根据演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制订、完善改进措施,提高演练和实战能力。

  (一)演练评估

  演练评估是在全面分析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比参演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对演练活动及其组织过程作出客观评价,并编写演练评估报告的过程。所有应急演练活动都应进行演练评估。

  演练结束后可通过组织评估会议、填写演练评价表和对参演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也可要求参演单位提供自我评估总结材料,进一步收集演练组织实施的情况。

  演练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演练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参演人员的处置能力、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二)演练总结

  演练总结可分为现场总结和事后总结。

  1.现场总结

  演练的一个或所有阶段结束后,由演练总指挥、总策划、专家评估组长等在演练现场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评和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阶段的演练目标、参演队伍及人员的表现、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等。

  2.事后总结

  演练结束后,由文案组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总结,形成演练总结报告。演练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以及改进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三)成果运用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演练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包括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地更新等,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文件归档与备案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演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备案的演练,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将相应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与奖惩

  演练组织单位要注重对演练参与单位及人员进行考核。对在演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要求参加演练或影响演练正常开展的单位及个人,可给予相应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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