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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科工作职责
2011-02-26 00:00  

1.结合学院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四防”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守法意识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搞好安全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构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3.搞好技防监控管理工作。加强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技术防范布控和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搞好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管理,强化校内经营实体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清理校内违规商贩;净化校园治安秩序。

5.严厉打击校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做好侦查破案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纪事件,做好现场保护、勘察、取证工作,努力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率。

6.搞好校内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全力做好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7.培养发展治保力量,布建治安耳目,有目标的组织守候、抓获现行,打击校内违法活动。

8.加强110警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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